审批接收新党员,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,一定要严格标准,严格把关,及时审批。审批前,要指派专人找申请人谈话,作进一步的考察。审批时,要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制度,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。党委要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,认真负责地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,入党手续是否完备。经审查,申请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,入党手续完备,即可批准入党;如发现某些问题没有弄清楚,或入党手续不够完备时,应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决定;如发现申请人不够党员条件时,则不能批准其入党;如发现在接收新党员中有弄虚作假现象,应严肃查处;如在一次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,应逐个认真审查、讨论和表决,不能采取一次表决通过的做法。
在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”一栏时,应按党章规定,写清楚被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。